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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已經到法院申請本票裁定,最近收到法院寄給我的公文要我陳報相對人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請勿省略………請問這是什麼意思?陳報給法院後會要開庭嗎?可以轉給你們直接去討債或是賣嗎?法院公文書一直寄到家裡來家人問東問西的解釋又說不清,本票有四張三張到期,最後一張年底,債務人共欠我85萬元完全合法借出沒算利息,這樣要付多少錢?我不開庭不出面!謝謝。
您好: 您須持法院之函文(1)向相對人公司之主管機關(經濟部或直轄市政府)申請公司登記事項卡(2)至戶政事務所申調法定代理人戶籍謄本並向戶政人員告知須全戶及記事不省略,所謂記事不省略乃戶籍謄本上個人之註記事項,因礙於個資保護,故若無法院函文,一般債權人僅能以特定之憑證申調記事省略之債務人個人戶籍;待申調完畢後以郵寄方式陳報法院即可,因本票裁定屬非訟程序,並不需要特別開庭審理,原則上均以書面進行。 本公司除不合法或無憑據之債權外,原則上皆可承辦代為催討,且本公司設有法務部門,除可協助您取得執行名義外,後續強制執行程序亦由法務團隊為您代勞(而您僅需支付法院應收取之規費),相信可免除您因家人不斷詢問法院公文為何之困擾;此外,本公司尚設有專職之徵信及催收部門,透過專業之徵信調查、專人專訪尋得債務人後,當面與債務人談判協商,如此以法律程序及專人專訪齊頭並進之方式,必能使債務人無所遁形並倍感壓力,方能快速有效為您收回債權。 委託本公司代為催討債務之方式原則有二:(1)依債權金額按比例收費並於回收款項按約定成數拆佣(2)不收取委辦費用於回收款項按約定成數拆佣。若您不欲先行支付委辦費用,可考慮此方案,此亦是多數債權人選擇之方案。 以上答覆供您參酌,若您尚有疑問或欲了解本公司之委託方式,您可備妥債權證明文件及債務人相關資訊後,來電/親洽本公司或利用免費諮詢軟體進行諮詢,本公司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根據案件之實際狀況給予您最佳之建議。希望本公司有機會為您服務。 順頌商祺!
【線上諮詢回覆】僅供參酌,若您尚有疑問或欲進一步了解本公司【委任方式】及【收購債權方式】,建議您備妥債權證明文件及債務人相關資訊後,電/親洽本公司或利用LINE@進行諮詢【官LINE@搜尋ID「@fortfu」加入好友即可進行線上即時諮詢】,本公司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根據案件之實際狀況給予您最佳之建議。另本公司就您的債權進行初步徵信評估並不會向您收取任何費用,您可放心, 希望本公司能有機會為您服務。 順頌商祺! 法輔官方LINE@諮詢:ID @fortfu 法輔LINE通話諮詢:ID 0956663399 We Chat微信諮詢:ID a0956663399 Whats APP諮詢:ID 0956663399 【LINE@諮詢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晚上22:00】 【LINE@諮詢時間:星期六至星期日◎上午09:00至晚上18:00】 法輔公司的LINE@有經過LINE官方認證過【藍色盾牌】才是真正的法輔官方LINE客服! 客服專線電話:02-2592-3122、0800-202-058、0956-66-33-99 法輔營業地址 :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194號1樓 連結→法輔門市Google地圖 【門市營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晚上18:00】 電子報摘錄:【總統府新聞】 【立法院新聞】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監察院新聞】 【考試院全球網站】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聞】 【衛生福利部全球網站】 【監理站最新公告消息】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 【經濟部新聞】 【內政部新聞】 【交通部新聞稿】 【財政部新聞】 【司法院新聞稿】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