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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請問債務人簽了本票五十萬元,說好這個月開始分期還款每月1日還五萬,但是打電話已經空號line不讀不回應該是封鎖我,錢是匯到債務人女兒帳戶,他女兒說帳戶是多年前就借給他爸爸使用他也連絡不上他爸,這樣我應該告誰詐欺騙錢不還?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若無其他特別情事,實際借款人並非債務人女兒,消費借貸關係還是存在您與實際債務人之間,故您欲主張權利或提出相關刑事告訴,均以實際債務人為原則,民事部分因本票追索期為三年,為免罹於時效,建議您先行以本票向法院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即本票裁定),待確定後再聲請執行債務人之財產或逕予換發債權憑證以中斷實效之進行,以免因怠於追討罹於時效導致日後追償之困難。 至於您欲提刑事詐欺告訴雖非不可,惟無論何種刑事犯罪均有一定之構成件,而詐欺罪須符合「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刑法第339條參照)之要件,方有可能成罪,依您所述情形尚無法判斷係遭係施以何種詐術使您陷於錯誤為金錢之交付,初步判斷僅為單純之債權債務糾紛,屬民事之債務不履行,當循民事程序救濟之,若您欲將債務人女兒列入一併提告,亦須有合理之事實證據,否則僅是單純提供帳戶供匯款之用,均難以民事或刑事責任加諸其身;當然,若您提告之目的不在於此,一般所謂藉由刑事告訴迫使債務人主動清償債務之作法,雖說仍有一定之效用,但若無一定之事實證據或作好審慎評估之前置作業,貿然或胡亂提告,不僅難以達成預期之成效,亦恐有反遭告訴淪為被告之風險,故仍建議審慎為之。 本公司承辦之案件,絕大多數都是債務人惡意賴帳甚至行蹤不明追討無門之案件,簡言之,若非回收有一定困難之案件基本不會委由本公司代為催討,勢必是債權人在經過一番努力仍無所獲,甚至已經心灰意冷自認無法自行討回,才會求助於本公司,而本公司除徵信及催收等部門負責調查尋找債務外人,更設有專職之法務部門,就個案狀委任之債權評估實際狀況並給予適當之建議,故若您有委託本公司代為催收之考量,本公司相關作業及收費方式您可參酌下列說明。
【線上諮詢回覆】僅供參酌,若您尚有疑問或欲進一步了解本公司【委任方式】及【收購債權方式】,建議您備妥債權證明文件及債務人相關資訊後,電/親洽本公司或利用LINE@進行諮詢【官LINE@搜尋ID「@fortfu」加入好友即可進行線上即時諮詢】,本公司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並根據案件之實際狀況給予您最佳之建議。另本公司就您的債權進行初步徵信評估並不會向您收取任何費用,您可放心, 希望本公司能有機會為您服務。 順頌商祺! 法輔官方LINE@諮詢:ID @fortfu 法輔LINE通話諮詢:ID 0956663399 We Chat微信諮詢:ID a0956663399 Whats APP諮詢:ID 0956663399 【LINE@諮詢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晚上22:00】 【LINE@諮詢時間:星期六至星期日◎上午09:00至晚上18:00】 法輔公司的LINE@有經過LINE官方認證過【藍色盾牌】才是真正的法輔官方LINE客服! 客服專線電話:02-2592-3122、0800-202-058、0956-66-33-99 法輔營業地址 :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194號1樓 連結→法輔門市Google地圖 【門市營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晚上18:00】 電子報摘錄:【總統府新聞】 【立法院新聞】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監察院新聞】 【考試院全球網站】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聞】 【衛生福利部全球網站】 【監理站最新公告消息】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 【經濟部新聞】 【內政部新聞】 【交通部新聞稿】 【財政部新聞】 【司法院新聞稿】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